用社会信用体系管住“老赖”

发布时间:2014-09-03 15:16:07   来源:南方日报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1日起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将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以此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1日起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将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以此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主要是指那些具备履行能力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债务人欠债不还、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些逃债的“老赖”们,相当一部分虽然债台高筑,却过着奢侈的生活。与此相比,很多追讨工资的农民工、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因为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和赔偿款,生计都难以维持。很多公司被“老赖”生生拖垮,倒闭破产。

    2013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也可以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此外,还可以定向通报,即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接收到“失信黑名单”的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是这一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

    “失信黑名单”制度有用吗?事实证明,相当一部分“老赖”是忌惮的。最高法院通过微博、微信每天曝光一个“老赖”只是一种形式创新,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已经根据地方特点曝光了当地“老赖”。很多“老赖”因为担心名誉受损,影响企业发展,主动到当地法院清缴债务。更能发挥作用的是社会信用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经全国联网上线,凡被纳入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从今年6月起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7月起无法购买飞机票。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制约的还有银行、土地、房产、工商、交通等机构。比如,在某些地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被告知当地银行,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想到银行获取贷款就要受到银行的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将进一步提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震慑作用,并有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可以想见,“老赖”们将越来越体会到什么叫“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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