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正常管教”替家暴开脱

发布时间:2015-09-08 16:43:5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摘要:9月7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宁德霞浦县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父母被带去调查后,小女孩再遭毒打,伤势更加严重。对此,霞浦县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涉案父母确实有打了小女孩,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不存在虐打之说。

    9月7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宁德霞浦县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父母被带去调查后,小女孩再遭毒打,伤势更加严重。对此,霞浦县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涉案父母确实有打了小女孩,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不存在虐打之说。(9月8日《东南快报》)

    在市民举报后,警察将小女孩父母带去调查,结果回家后,小孩又是遭受一顿毒打,伤势更加严重,这样的情况是否属实?没说清。但警方称,父母平时会用小竹鞭抽打,但这属于正常管教范围。小竹鞭抽打难道就不是施虐了,何以成了正常管教?小女孩身上的伤,难道全是以前长疖子留下的?这疖子怎么长得全身都是,还导致头上绑着纱带?而警方称,小孩父亲上班时,母亲无法管教,会用皮包的带子将女孩绑住?,而不是狗链子。不管是拿狗链子还是皮包带子捆孩子,只是捆绑方式不同耳,这种做法会给小孩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是一种很残忍的虐童行为,这怎么就属于正常管教了?

    在很多人眼中,正常管教与家暴是傻傻分不清楚。很多人认为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底下出孝子”,家暴在他们眼中,便是正常的管教。甚至一些执法部门也不能正确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对于一些家暴行为持“零惩戒”态度,似乎不闹出人命,他们便不把家暴当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而对家庭成员实施捆绑、禁闭、残害等行为是严重的家暴行为。小女孩被母亲捆绑,用小竹鞭抽打,都是一种虐童行为,不是正常管教。警方也说了,小孩母亲没工作,性格比较孤僻,这可能也是小女孩常常遭受家暴的重要原因。

    要能阻止家暴持续并严重化,要能预防家暴的发生,首先需要分清正常管教与家暴的界线。不管怎样,对孩子实施身体与精神方面的侵害都属家暴的范畴,从执法部门到发现家暴后对此具有举报责任的学校与医院等,再到每个人,都应该不能把家暴混同于正常管教。

    警方认为涉案父母打小女孩,是正常管教,也让人怀疑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一种“懒政”思维;而在社会上,对孩子动辄进行打骂的家长,确实不在少数,警方或许怕如果扩大了打击面,也会力有未逮。

    但对家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让家暴收敛,反倒会纵容家暴,容易让家暴变本加厉,更加肆虐。像霞浦县小孩遭受父母虐打这一案件,既然有热心市民举报,警方介入,虽然家暴行为或并不算很严重,警方也不能只是以正常管教为由轻纵,而要对受虐小孩父母予以警告与惩戒。正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定期进行回访,或让当地社区予以跟进,如若小女孩继续受到虐待,甚至受到更严重的虐待,则可以替受害人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是采取变更监护人等措施,来保护受害女童。如此才算尽到自身职责,而不是变成家暴的?“帮凶”。

责任编辑:韦伟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查看精彩评论,请点这里)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