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千元交通补贴被“拍砖”不如主动“晒”

发布时间:2015-09-08 16:44:0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摘要:昨天中午,一篇名为“建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4000元”的帖子出现在盐城当地一知名论坛上,帖文中还附有一张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照片。

    昨天中午,一篇名为“建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4000元”的帖子出现在盐城当地一知名论坛上,帖文中还附有一张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照片。这份“建人社﹝2015﹞86号”文件里明确写道:“经研究,决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发布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在该文件的左下角还注有“此件不公开”字样。(人民网9月8日)

    一直以来,“车轮上的腐败”是广受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此前,国家公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后续政策如何出台也引起了大家的不断解读,不可否认,以发放补贴的方式砍掉公车,并换取多数公职人员的支持,这种折中方式,应是当下较为可行的路径选择。然而各省、各地的发展情况不一,这个交通补贴给多少合适,还真是有点说不清楚。

    其实,合理的交通补贴公众也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相关部门总是有顾虑,所以,这次江苏建湖发放上下班交通补助采取不公开方式也就不足为奇了,相关负责人也称这是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一方面担心说清楚、讲明白怕公众不能接受,另一方面,自己对交通补贴标准的制定都没信心,这又如何能向公众解释?

    与其被“拍砖”不如主动“晒”。交通补贴不是不可以发,关键是怎么发。公车补贴需要一个相对统一、规范的车补标准,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测算、严格论证确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差距较大,公务出行成本不同,因而各地车补标准也应有所差别,比如明确规定各级官员的车补标准是当地人均出行标准的多少倍,确定一个计算公式,列出一个明细账,让老百姓看得明白、听得真切,放得下心。

    真心希望地方各部门在对这个事件处理过程中不再有什么顾虑,切实拿出工作诚意来,毕竟推行公车改革每一环节都来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马虎,交通补贴可以有,被“拍砖”不如主动“晒”,要不然,得民心的大举措因为一点疏忽变成失民心,岂不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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