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这些涨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1-30 18:24:51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到底什么是增值税啊?”拿到餐厅开具的个人发票,市民李小姐充满了疑惑,如今吃顿饭为何还要交3%的税,“莫非遇到了黑心餐厅?”

  5月1日“营改增”全面扩围后,增值税悄然进入了普通人的视线,吃饭要收增值税,旅游住宿涨价因为增值税,甚至连物业公司也说起了增值税的事儿。税费改革真的会引发涨价?笔者梳理发现,绝大多数行业“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有些涨价只是商家的借口。

  案例 1

  物业公司借口涨水价

  家住北京百子湾苹果社区的于先生,最近只要一打开家里的热水龙头,就小心翼翼地生怕浪费一滴水,因为不知道如今的每滴水到底按多少钱交费。苹果社区的生活热水一直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每吨30元。数日前,为小区提供服务的北京今日今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贴出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物业公司正式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原地税发票统一作废。由于国家税费政策调整,热水属于商品,接自来水公司通知,自5月1日后上调自来水单价,生活热水单价是否调整另行通知。”

  “改了增值税,连用水成本都要多了?”于先生去物业公司询问,得到的回复是自来水涨价仅针对地下室部分,热水则针对全体住户。涨价是由热力公司决定,但具体涨多少物业公司尚未收到通知。

  “我看新闻都是说‘营改增’要减负,怎么在我们小区反成了增负?”于先生直向笔者表示闹不懂。

  解读

  原价代收水费不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真的连居民的生活用水成本都会影响?笔者就此询问了北京市国税局。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如果仅是代收水费,并未从中向居民加价,应被视为代理行为,过去按政策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同样不征收增值税。用数字来说,北京市居民用水的第一阶梯价格为5元/立方米。如果自来水公司是按照5元/立方米的价格代收,则过去营业税为0,现在的增值税也为0。

  如果物业公司是加价收取水费,则不再视为代理行为,而是销售行为,按规定应该按照增值额缴纳增值税。其中,年销售额不大于500万元的物业公司,均可列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这比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要降低两个百分点。比如,假设物业公司是按照6元/立方米向用户代收水费,1吨多1元,1万吨就是1万元。过去,按照营业税缴纳是1万×5%=500元;现在,按照增值税缴纳1万/(1 3%)=291元。

  “所以,物业公司以‘营改增’为由要求提价是不合理的。”

  案例 2

  点份外卖加收6%增值税

  最近,郭女士在北京云南大厦彩云天云南餐厅点外卖,同样遇到了烦心事。132元的外卖食品,在结账时,服务员称需加收6%的增值税7.92元,因此这份外卖共需要付账139.92元。在餐厅开具的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确也标注着,“金额”132元,“税额”7.92元,“价税合计”为139.92元。

  “过去吃饭时,从没有听说过要加收税费,如今怎么还得单独为税买一次单?”郭女士的第一反应是不交,可由于吃不准税收政策,她最终还是交了这7.92元。

  解读

  菜价中本就包含了增值税

  当餐厅也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吃饭究竟如何缴纳增值税?笔者咨询了一位餐饮从业人士,他告诉笔者,消费者支付的菜品总价中,其实已经包含了增值税,餐厅并无理由再单独收一次增值税。随后,笔者在北京某火锅店进行了一次现场体验。笔者在大众点评上团购了一个价值98元的套餐,加上现场支付的两份调料12元,共计110元。结账时,餐厅只向笔者收取了110元,开具的发票上“价税合计”的总金额也是110元,其中金额106.79元,税额3.21元,税率为3%。3%表明该餐厅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份132元的外卖,就包括了7.92元的增值税,消费者也只需支付132元。”该位人士表示,在原价的基础上加收增值税,就是让消费者承担了两份税费。

  具体到整个行业,笔者了解到,过去征收营业税时,餐饮业的适用税率为营业额的5%。“营改增”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可适用3%的征收率。举例来说,以一家小规模纳税人餐厅单月营收5万元计算,“营改增”前,需要缴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营改增”后,需要缴纳增值税{50000/(1 3%)}×3%=1456.31元,税负降低了41.7%。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从数字上看,比营业税税率增加了1%,但餐厅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等都可获得进项抵扣,只要财务制度规范,“营改增”后也是可以降低税负的。

  案例 3

  酒店借口增值税涨价

  “营改增”实施当天,全国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来自于酒店业——北京民族饭店。纳入“营改增”的酒店业也为百姓关心。以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为例,在其官方网站上,一间2张双人床的无烟房,住宿一晚,总收费金额为2215.4元,其中包括房费1900元、10%的服务费190元和6.6%的增值税费125.4元。而此前被媒体曝光过的希尔顿酒店,此前曾公告表示,超过1000元的房间,在5月1日之后,顾客除了支付房价15%的服务费外,还需要额外支付60多元的增值税,涨价幅度是原房价的6.9%,依据是自5月1日起酒店将要被征收6%的增值税。“酒店被征收了增值税,就可以借此向消费者加价了吗?”有读者向笔者询问。

  解读

  住宿发票就应显示增值税

  北京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负责人介绍,发票中含有增值税一项,并不能笼统地说就是不合理。

  从酒店业整体看,从税率上看,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为6%,但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诸多方面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按照市国税局前期开展的调查数据,酒店业纳税人可取得扣税凭证的支出占其总支出的47.4%。

  举例来说,某酒店标间房价为1000元,加上15%的服务费,酒店合计收费1150元,营业税应纳税额是1150*5%=57.5元。“营改增”后,假如仍是1150元,酒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150/1.06=1085元,按照6%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为65元。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只要纳税人当期取得的进项税额等于或大于7.5元(65-57.5=7.5元),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与原营业税相比就会持平或者减少。所以,酒店业进行“营改增”后,税费整体是下降的,并不会出现因税费原因而需要通过上调价格来平衡经营的情况。房费调整原本属于酒店自主的市场经济行为,政府部门不会随意干涉,只是不要拿着“营改增”的理由来涨价。

  快评

  增值税别成商家趁机提价的借口

  增值税,通俗的描述,就是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举例来说,假如B企业向A企业购进100元的货物,B企业需要支付117元,其中17元是增值税。B企业对货物进行再加工后,加50元卖给消费者,则消费者买到的价格将是175.5元,其中25.5元是增值税。

  和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同样是餐费发票,过去吃饭时,100元的发票只显示金额100元,而现在发票上除了菜价外,还会显示一项税费。“增值税最后一定是消费者承担,这个是流转税的原理。但总体而言,经过测算,不论对多数企业还是个人,营改增最终税负应该是减轻的,绝不应该成为商家趁机提价的借口。”税法专家告诉笔者。

  但他也提示,消费者也不能一看到发票中显示有“增值税”一项,就感觉被多征了税,而是要看清楚具体的收税方式。 赵莹莹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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