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有了新规

发布时间:2016-12-17 16:12:4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缘起]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份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要求。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意见》规定,“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诚信是法治政府的底线

  “新官不理旧账”是个老问题,《意见》专门就此作出规定,既佐证了这一点,也表明了治理的决心。

  一任领导一种思路,“新官”不认同“旧官”搞经济的思路或做法,是不理“旧账”的一个成因。主观上否认“旧官”,自然就不愿意走老路,违约毁约就不可避免。再者,不少旧账是糊涂账甚至是烂账,成因错综复杂,关系盘根错节,“剪不断,理还乱”,于是干脆不理。

  今年被称为“换届之年”,按照中央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换届不仅是政治上的大事,也是关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意见》专门作出规定,在换届和领导更替的情况下要继续守约,继续承担相关的责任,这既是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群众利益、保护市场公平交易的必然选择。

  各级政府应该深悟《意见》的真意,在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中做出表率。诚实守信是法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标准。因为政府诚信既是政府权威的基础,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最根本表现。提高政府公信力,“新官理旧账”,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众议]

  @韩琳:现在最关键的,是结合实际将《意见》实化、细化,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尤其要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这一系统工程。只有这样,才能让全体人民不仅放心,而且安心、定心。

  @小蒋:除了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还应对行政者的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追责制”。那些胡乱决策的干部别想拍屁股走人,哪怕已退休被发现在任时曾违规违纪违法,也将受到党纪与法律的严肃处理。一系列“组合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也是整顿吏治、依法限权的必然选择。

  @朱永华:政务诚信需要法律的严格监督与保障。只有让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存在,困扰法律执行难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乃至“官赖”现象,才有望彻底消融并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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