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打假需要互联网思维

发布时间:2017-03-15 18:40:46   来源:贵州日报  

  【众议】 

  ■ 唐伟

  3月13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李元平认为,加强对电商产品质量的监管不能盲目动手,一哄而上。按照职能分工,从监管的角度讲,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

  开展整体联动,实行社会共治,应是解决既有问题的出路和良方。在划界而治和分段治理的格局下,长长的产供销链条中,极易出现各种漏洞。要共同行动形成整体合力,保持一体化的治理态势,就需要最大化形成共识。电商时代,是需要“互联网式”治理。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承担着最繁重和重要的“源头治理责任”。客观说,线下无假,则线上也无假。因而,在电商打假的环节上,应与电商平台更好地配合和合作,而不能把假货产生和泛滥的原因,给予转嫁。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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