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抢地盘”折射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7-06-14 17:58:08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缘起]

  6月初,一个视频在网上热传:在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矛盾,由言语冲突发展成为肢体冲突,随后警方介入。一番沟通协调后,公园负责人为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开辟了一块新场地,但大爷大妈们表示地不够平、新场地太小不够两百多人跳,还要回到篮球场去跳,而打篮球的年轻人则通过微博表示很无奈。

  正视百姓需求与场地不足之间的矛盾

  发生“广场舞抢地盘”,从根本上讲,源于公众运动场地供给的不足。据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同时,我国体育设施的质量也不够好,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等条件较好的体育场馆只占全部场地数量的1%。此外,我国体育场地大多属于教育系统,大约占总量的65.6%,其中对外开放的为29.2%。

  不论年纪大小,运动健身都是一种正当权利,步入老龄社会的我们应当妥善处理好老人的诉求。这些年来,为了让广场舞与大伙“相安无事”,各地出招不少:限制跳舞的时间、限制播放音乐时的音量等,但大多情况下是治标不治本。毕竟,多数退休金不高的老人不会去消费不低的健身会所,练肌肉、做瑜伽的健身会所也满足不了许多老人怕冷清、图热闹的锻炼所需。

  应该看到,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未曾规划全民健身场地,一些新城本来有机会实现更宜居的规划,但受到寸土寸金、卖地财政的影响,留给公共休闲与健身的区域还是少得可怜。我们不妨试问:在开展旧城改造中,能否腾出一些空地?在新区建设中,能否硬性规划一些公共健身场地?除了“增量”,“存量”的利用是否可以做到更好?譬如某些仅供内部人使用的运动场,能否对外开放?

  [众议]

  @星球大战:要想让广场舞不占用篮球场地,就该追求公平,要让规矩立起来,根据规则来分配有限的资源。社区哪些场地、什么时间适合跳广场舞,音量要控制在多大,都需要有个清晰的规定,大家共同遵守,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蒋松:广场舞引起的矛盾发生了很多次,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从社会学角度来讲,过去人们按家族聚居于一个个村落,是熟人社会,现在则是一个杂居的状态,一旦发生矛盾,双方处理的方式常常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我们构建新型的邻里文化和社区文化,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的作用,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以邻里亲情为纽带,把公共资源分配好。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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