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7-07-17 13:37:04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贵阳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党政同责”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17版)考核的重要指标,是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党工委)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政府(管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行政责任。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办法》明确了党委的责任有7项、政府的责任有11项,这有利于不折不扣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全新要求,也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把食品安全放在党政同责的高度来部署、来推动、来落实,充分体现了对食品安全治理规律认识的全面深化、对民生领域的高度关切。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带头人、领头雁”的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要以“党政同责”引领落实好党委领导、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监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举措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把“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彰显法律威严,提振公众信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抓食品安全不仅仅是党委政府的事,全社会人人有责。建议相关部门将我们这些退了休,身体健康的老头老太太的积极性也调动起来,参与到抓食品安全中来。比如:在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广泛聘请有正义感、有责任心且热衷于此的人员组成“业余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对他们进行统一培训,向他们发聘书,佩戴“食品安全监督员证”,设监督员举报电话,并做到件件有记录、有查证、有答复,凡经查实,依法查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成果,在贵阳真正架设起一张食品安全监督网,让那些黑作坊、毒食品、假药品无处藏身。

  余国华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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