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实践维度

发布时间:2017-07-17 13:37:46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知行合一是阳明整个心学体系的内在维度,阳明的良知思想和致良知的功夫总纲中都贯穿着这一致思向度。这既体现出阳明心学思想的一贯性、整一性,也从另一面体现出阳明居黔时期的思想对于其整个心学思想体系的奠基和建构作用。

  知行合一作为心学的重要功夫和致思维度,既是心本体之使然,也是心本体之实然,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现实层面而言,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显然具有更切实的现实意义:

  第一,“知行合一”强调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一致性,意在从意识的层面对非道德的念头进行严厉的摒除。

  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阳明这里销行归知,以知为行,把知行高度统一起来。人发一不善之念,即相当于行了恶,因此,在意念发动处有不善,就应该彻根彻底地把它克除掉。这种道德功夫的绝对主义对于当时乃至当代的道德建设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二,“知行合一”以“心”为体,心体的特点决定了知行功夫具有“明理”和“修德”的价值。“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心作为阳明心学的最高本体,心即是天下之理,因此,心外无理,外心求理,则无物理也。从知行合一的角度而言,致知即所谓行,行即所谓致其本心之良知。因此,知行功夫首先是明理,然后致心之理于事事物物。从另一个方面言,知行合一还具有修德的功用。“心,一而已。以其全体侧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仁与义都存在于心中,求仁与求义都需要从心体中开出。所以,无论是明理还是修德,都是知行合一的内在性的、必然的实现目的。

  第三,阳明提出“知行合一”的目的既是对当时知行为二,知而不行的社会陋习进行补偏救弊,也是对士人做功夫提出切实践履的要求。在明初,伴随着朱学的僵化和社会政治风尚的改变,有些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之功而后行,遂致终身不行”,还有些学者“不能著体履,而又牵制缠绕于言语之间,愈失而愈远矣”,这两种弊端都是不能真切进行知行合一的功夫,前者把知行本体分做两个,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后者不能真切体悟知行本体,不能切实做身心功夫,而是缠绕于言语间。针对这样的情况,“某(阳明)今说知行合一,虽亦是就今时补偏救弊说,然知行体段亦本来如是。吾契但着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阳明补偏救弊之方就是要求知行合一,在身心上做功夫,体现出其“知行合一”学说的致用特色。

  对于阳明心学,“觉民行道”是实践进路的必然选择,这也是阳明之心的本体——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知行合一功夫及这一内在维度的必然结果。心的本体——主体地位的建构为其提供了本体依据,由此带来的“民”的地位的提升为其提供了理论依据,而明初的政治生态为其提供了外在条件依据。

  陆永胜(作者系贵阳学院阳明学与黔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哲学博士)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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