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秀评】清理“四唯” 在职称评审中客观评价人才

发布时间:2019-01-31 15:03:2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周武强

  辩证地看,政策中规定晋升中高级职称要有论文,是合理的。一篇好的论文,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是知识、实践的总结,是理论的提高,撰写论文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总结、提高的过程,没有论文是不大合理的。但纵观一些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真正有深度,敢讲真话,真知灼见的,有指导意义的并不多。日前,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这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科研实干者所盼所愿,更是科教兴国的应有之义。

  能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准确合理地评定职称,关键在于人才评价机制是否科学。应该承认,目前的人才评价方式仍较单一,主要采取评审和考试两种办法;近年来在某些系列(专业)采取现场考核、答辩、人机对话等方式。但由于条件限制,现场考核等方式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面推广,大多数专业仍然靠评审办法,即评委们在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投票表决。从目前情况看为了使这种办法更全面,客观地评价人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职称评审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更加注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全面地评价。对论文、论著、科研获奖等次的要求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有所区别;对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考察任职期内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数量、质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何,真正把实绩、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德能勤绩综合评价。论文、专著与外语一样,在某些领域可以作为评职称的依据,但有些专业,比如中小学教育,实践性强,职称评定应重在考评教师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教学成绩,而不应该把论文提到“非要不可”的地步,有工作总结、经验性的论文就应该放行,若能将“评职称非要论文不可”改为“提倡应有论文但不强求发表,有正式发表的论文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也许会更切合实际,会有力地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加大对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的要求。凡推荐评审职称时,只要是经基层工作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认定的技术工作总结,可作为评审的一个重要参考条件。同时,要切实改变目前仍然存在的,基层单位对推荐评审职称人员的评语千篇一律的现象,要求基层单位对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尤其对任期内完成的主要业务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是否真实,是否是业务骨干、专业水平、德才表现如何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为评委表决时提供参考依据。

  改变过去那种重评审、轻聘任考核现象。在评审材料中,强调任职期内年度和任职期满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情况,切实改变目前仍然存在的为了应付评审材料而临时拼凑考核材料等不正确做法。要求各单位考核要尽可能定量化,通过定量化的考核,客观地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全面情况;同时严格把好申报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加大对现行职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仅让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改的目的、意义和方向,还要让他们了解自己从事的专业(系列)的评聘标准,从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投身到第一线工作,凭实际工作业绩和业务、技术、科研、教学能力成果晋升职称。同时,要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知道,要晋升职称就不能仅仅满足做一个事务工作者和一个具体操作者,而应该不断总结实践中好的经验和成果,完善提高形成论文,为晋升职称创造条件。

  总之,职称工作的全过程,就是对人才的评价过程,也是一项对人才的选拔工作。它是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是知识分子关注的焦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职称政策也必然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职称的杠杆作用、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为经济建设选拔出更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作者系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责任编辑: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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